人才政策

為了把我院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品牌的大型科技性企業集團和國家及行業的技術開發基地,進一步提高我院在未來市場競争中的核心競争力,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引進和人才儲備工作,主要有以下政策:

1、敞開大門、歡迎國内外高素質人才到我院創業發展。

2、經我院錄用的人才,我院按照國家政策負責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等。

3、經我院錄用後,在住房方面,按照人才不同層次,發給住房補貼。

4、我院錄用院校畢業生後,可解決北京市戶口;調入的專業技術骨幹,家屬子女可随遷。

5、為鼓勵各研究所、工程設計院加大對應屆高校畢業生的錄用,由院給予兩個年度的經費補貼,補貼辦法如下:每錄用一名博士生年補貼經費2萬元、碩士生1.5萬元、本科生1萬元。

6、對錄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原定的試用期工資标準基礎上,各單位可根據各專業人才的市場需求狀況及對畢業生能力的考核情況,适當提高新錄用畢業生的試用期工資,試用期結束後,按院工資分配制度改革辦法核定相應職務等級工資、附加工資,根據試用期考核情況确定崗位績效工資。由人事處根據實際發生的工資額度增加單位工資總額。

7、新調入的專業技術骨幹,由院人事處根據其職稱、資力情況核定職務等級工資和附加工資,由各單位自主确定其崗位績效工資,由人事處按實際發生的工資額度增加單位工資總額。

8、對于在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以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9、錄用後,在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優先推薦攻讀在職博士、碩士學位及參加相關培訓。